龙岩市农科所信息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分类学科 >> 果蔬杂粮 >> 内容

台湾果蔬市场体系建设

时间:2011-8-22 10:14:18 点击:

    一、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发展状况
  台湾的蔬菜、水果市场体系建设,在市场机制下运作几十年来,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2~1972年,主要实行委托运销制和公营机构与农民组织联合的运销制度。第二阶段是1973年至80年代末,实行经过批发市场的传统运销方式,主要采取共同运销、合作运销等运销方式。第三阶段是从80年代末开始,由于城市统一连锁店的出现,新的零售方式开始带动探索现代化的农产品直销方式。
  1、批发市场运销制度。1973年开始建立批发市场运销体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分为果菜、家禽和肉类及水产品三类。目前,共有批发市场158个,其中有2个综合性批发市场,68个水果蔬菜市场,23个家禽、肉品市场,65个水产品市场。果菜批发市场有产地和销地市场之分,前者设立在果菜的重要产地,后者则设在人口集中的大中城市。批发市场交易量占果菜总产量的份额:1994年蔬菜为54%,水果为36%。经营主体方面:果菜市场中有42%是由农会和合作社经营,58%为公司经营,年交易量为215.9万吨。交易方式,至1991年,62.2%采取议价,32.8%采用拍卖与议价结合的方式进行。近几年,拍卖的比重已随着电子设备的改进,不断加大。批发市场的管理,采取管理主体与经营主体严格分开,向供应人和承销人收取的管理费,水果蔬菜为5%,家畜肉品为1.5%,家禽为2%,水产品为2.5%,中间费用是比较低的。?
  2、共同运销制度。共同运销是指农民团体共同办理运销,是通过农民合作组织将生产的农产品集体组织运销供应。从1973年开始,农政部门就积极组织发展这种运销方式。主要由乡镇农会和农业合作社(场)办理。政策规定,凡共同运销,批发市场优先办理,集货场地视为农业用地,优惠房屋税;出售农产品免征印花税和营业税。共同运销的产品主要有水果、蔬菜和生猪等。共同运销的市场占有率蔬菜为58%,水果是50%。
  3、直接运销制度。由于传统的批发市场运销方式中间环节过多,中间层次费用过高,农民所得较少,为了减少中间流通费用,使农民增收,消费者受惠,80年代中期起,开始探索直接销售模式。所谓直接运销,就是由农民或农民团体,将生产的农产品包装处理后,直接运销供应消费地零售业者、超级市场或连锁零售业包装配送中心及消费大户(如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集体伙食单位),达到减少所有不必要的中间费用,以减少运销层次,缩减运销差价,使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能受益。采取直接运销方式,农民销售蔬菜,可以得到零售价的54.6%,运销费用只有45.4%,比传统运销方式提高23.8个百分点。农民销售水果所得:直接运销是70.73%,批发市场运销方式是38.4%。
  二、市场体系建设的管理与功能
  1.重视立法管理和统筹规划。由于果菜批发市场需每日定时交易,在硬件建设功能上要为买卖双方提交场所;软件的功能上要以公平公正的立场为供销双方提供交易服务,因此在市场的建立与营运规划管理上,最主要是如何使市场经营者充分发挥市场应有的功能。为了确立果菜的运销秩序,调节供需,促进公平交易,保障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台湾在1973年建立批发市场体制初期,就制订颁发了《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法》、《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规范批发市场的开设、经营主体、场地使用、行政监督机构、管理费收取标准、市场营运方式、交易方式等等。规定批发市场设立,果菜市场以每乡镇、市各设一个;家禽、家畜市场每县、市各设一处;鱼市场以每个渔会区域各设一个;直辖市区域内农产品批发市场,每满50万人设一处。在规划批发市场的规模时,特别是消费地批发市场,强调考虑到今后30~50年之后城市发展需求,周围地区人口数、交通运输的发展趋势等因素。参与交易的承销人和供应人,均需申请许可证方能交易。
  2.提高商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无论是推行农产品批发市场或直接运销制度,都需要引导分散农户进行联合。台湾农民产销经营联合的组织方式,有如下几种:
  (1)组织农业产销班。这既是制度化的农业推广教育组织,又是现代化农业产销辅导和实施体系。于1992年11月制订颁布了《农业产销经营组织整合实施要点》,成立了蔬菜、水果、花卉、毛猪、肉鸡、鸡蛋和水产养殖七个专业的产销经营班,至1994年11月,已组成了3619个班,有学员72359人。平均每个产销班近20个农户。参加产销班的条件是,以经营同类农产品为整合的基础,每户以一人为限。主要工作内容除提供技术培训外,还有组织蔬菜的销售、办理小包装的产销一元化直销,辅导产品展示促销、开拓市场。
  (2)通过农会组织农产品运销。台湾的农会是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农民团体,组织体系在台湾最为完整和普遍。其主要功能是组织农业推广、农用物资供应、农产品运销、农业信贷和保险等事业。
  (3)农业合作社是重要的共同运销组织。农业合作社是农民基于本身之需要,在合作法令规范下,自行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的农民组织。目前按业务种类,分为生产合作社、运销合作社、供给合作社、利用合作社、保险合作社。按照台湾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合作社要具备五个条件:①要有农民七人以上发起;②社员30人以上;③土地面积集中50公顷以上;④股金50万元以上;⑤经主管机关许可。
  3.建立农产品资讯系统。主要是通过政府职能来进行的,实际上是一种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其作用首先是为生产者、运销业者和市场管理者之间能形成有秩序运销提供市场信息资料;二是为决策提供依据。对整个运销系统来说,正确而适时的资讯,可提高运销过程中的营运效率,即减少产销双方因寻求交易对象所花费的人力、物以及增加市场的竞争度;使价格更能反映市场的供需情况。农业产销资讯内容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农情报道。主要汇集有关生产、供应、存量及市场需求等信息及加以预测,属中长期信息。按月通过《农情专讯》进行发布。另一类是市场行情信息。主要以报道批发市场行情为主,每日进行汇集发布。信息内容是分别报道蔬菜、水果、鱼货、家禽、家畜及花卉六大类,391种产品的批发市场交易行情,其中包括98种蔬菜,52种水果,3种肉品,192种鱼货类,4种家禽和42种花卉的价格。蔬菜、水果和花卉的行情,要求在批发市场交易完成后四小时内,即在每日午前传报。行情报道系统主要是透过邮电部门电传视讯网络进行传递。?
  4.注重产品的品牌和品质。台湾在发展蔬菜、水果生产中,也十分注重创造产品的品牌、品质和安全卫生、分级包装等方面问题,以适应市场化运作要求。认为蔬菜、水果都是一种商品,消费者对品牌、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不重视果菜的品牌开发,品质的提升,就不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台湾自1982年制订《农产品分级包装标准与实施办法》,实行分级包装的农产品以蔬菜、水果、畜产品和水产品为限。目前台湾的果菜已开始建立分级包装,根据产品不同的类型、品质,都有不同的分级标准。蔬菜分为叶莱、花果菜、根茎菜三类,分别规定每种蔬菜的分级标准。如萝卜,规定叶部留8厘米以下,根部去除泥土。包装方法,主要是根据各种果莱的特性、运输距离和市场承销习惯,分别作出规定。做到产品分级包装规范化、标准化。他们认为,果菜在运销、货款的结算等过程中,只有做到规格化作业,才能有利于使用规格化容器,使用自动化包装和搬运,做到高效率运作。农产品包装处理中心的建立,基本上是微利的公益组织。
  5.实行安全标章制度。台湾1990年颁布《农药使用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田间农作物或集货场农产品残留农药不得超过卫生主管机关规定之允许量;观光果园开放前,须经农药残留检验合格后才能开放供大家采果食用。违反者,要处以15000元以上至70000元(新台币)以下罚款。果菜农药残留,规定最高容许量为检验标准。目前,有18大类农产品制订了不同的容许量,其中有蔬菜6类,水果7类。1994年起,大体每个县都建立了一个“农药安全使用咨询站”,主要负责田间蔬菜农药残留检验,按照分析的结果,判定农民用药习惯是否正确,进一步进行农民用药教育及追踪检验工作。为了鼓励农民生产符合安全标准的蔬菜、水果,建立具有公共信誉的认证流程,从1993年开始,推行了“吉园圃”标志,意思是经优良农业操作所生产的优良农产品,标章所代表的,不只是农药残留符合安全标准,同时也是对农民的一种肯定。在生产流程上,特别强调这样几点:①正确使用农药,减少农药使用量;②“吉园圃”标章的推行,以农会生产班为对象,农会加强对生产班的辅导;③作物每使用一次农药,要有用药记录资料;④生产班提出申请“吉园圃”标章,必须出具每个班员的农作物均有检验合格的证明;⑤要经过一定的审查程序后,生产班才能取得“吉园圃”标志的使用资格。由生产班长代表与农药试验所签订标章使用约定书,为期一年。药试所不定期地对贴有“吉园圃”标章的蔬菜、水果进行检验。若有一位班员生产的蔬菜出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药残留,则全班取消使用“吉园圃”标章的资格。

作者:网络佚名 来源:龙岩市农科所信息网 网上摘录
  • 龙岩市农科所信息网手机版入口 © 2024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联系信箱:lynks62@163.com 科管科:0597-5383108 办公室:0597-5383125 闽ICP备1602090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