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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3年事业类引进生招聘公告

作者:人教科    更新时间:2023-4-13 16:46:22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才聚龙岩”行动计划,根据《中共龙岩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紫金山英才专项行动”的若干措施>8份文件的通知》(岩委人才〔20223号)文件精神及《龙岩市2023年引进生招聘公告》,决定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选拔引进硕士、博士优秀毕业生来我所工作,作为事业类引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排使用与政策待遇

1.工作岗位。符合选拔引进条件的,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龙岩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23年事业类引进生岗位需求表

序号

岗位

名称

专业需求

毕业

院校

学历

层次

需求

数量

岗位职责描述

备注

1

专业技术人员

畜牧、动物学、动物生产学、动物生物工程、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

国内“双一流”高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指导畜牧兽医行业的业务技术工作;保护和选育畜牧地方品种资源;组织实施畜牧、兽医、饲料、牧草及畜产品加工等实用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工作。

2

专业技术人员

作物遗传育种、作物学、植物育种与种质资源、农业生物技术专业

国内“双一流”高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了解国内外甘薯生产动态,甘薯品种资源的收集、保存、鉴定和利用,甘薯新品种的选育,栽培技术、种苗繁育技术的研究等,服务甘薯产业发展。

应届

毕业

2.补贴补助。除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外,由市级人才开发专项经费分别给予硕士、博士每人35万元、5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3.培养政策。将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作为我所重点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给予倾斜。

二、选拔对象与资格条件

选拔引进对象:“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往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2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4月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规定的相关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原则上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31231日),逾期取消引进资格;

3.未在龙岩市辖区范围内工作过(应届毕业生除外);

4.在龙岩服务期不少于7年,未服务满年限的取消引进生身份,全额退还安家补助;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8.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除上述对象以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支企服务专员在岗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期满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经所在服务单位和相应项目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同意报考证明”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如未能及时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510日(龙岩“人才e家”网络报名同步截止)。

报名咨询电话:0597-5262982   013178223689(赖女士)

(二)报名材料

1.龙岩市2023年事业类引进生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签名)。

2.身份证扫描件。

3.硕(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学业成绩单、科研情况、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

(三)报名方式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以拍照或扫描的形式上传。同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统一合并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并以“应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lynks62@163.com

原已在龙岩市“人才e家”网站报名的考生,请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所邮箱,最终报名以我所邮箱统计的数据为准。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由我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由市农业农村局及市农科所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开展面试考核工作(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考核小组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适时在龙岩市农科所门户网发布面试考核公告,并通知具体人员、时间和地点。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1:3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

2.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和专业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专业素养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的能力。

七、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对象应按时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我所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八、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办理入编

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并经市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龙岩市人社局及我所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龙岩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农科所具体组织实施。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监督举报电话0597-3290896

十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应聘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2.工作人员应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联系电话:0597-3293326(龙岩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4.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未尽事宜由龙岩市农科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2023年事业类引进生报名表

                                                                    龙岩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3413


附件

龙岩市2023年事业类引进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1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

籍贯

 

民族

 

党派及

入党时间

 

身份证

号码

 

报考单位、岗位

 

联系手机

 

联系地址

 

户籍所在地

 

邮箱

 

/往届

 

资格证书类别及证书号

 

学习简历

起止年限

毕业院校及专业

(备注是否为原985211高校)

专业名称及

学科代码

本科

 

 

 

硕士

 

 

 

博士

 

 

 

个人简历及论文情况

 

担任学生

干部及工作经历

何年何月-何年何月何学校(单位)任何职

奖惩情况

何年何月获何奖励,何部门颁发,

参加……大赛获奖情况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情况发表论著情况编写教材、试题等情况

何年何月《论文题目》发表于《刊物名称》CN刊号第几作者《论著名称》何年何月由何出版社出版书号

家庭主要

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人员

承诺

本人承诺以上材料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人签名:          

学校院系

推荐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往届毕业生无需填写此栏)。

(盖章)

 

                                                   

招聘小组

初审意见

审核人:

                                                  

用人单位

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人事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注:此表纸质版双面打印两份,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报名表下载链接  附件:202304136161799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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